首 页>>举报指南

宁波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指南


一、举报主体

举报中心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方式

1.登录举报中心官网https://www.jb.nbis.cn举报;

2.下载安装小程序举报;

3. 拨打0574-87269128举报热线举报;

4. 发送邮件至邮箱  举报。 

四、举报人的权力与义务

    所有中国公民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12321举报中心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保证所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举报将给不良信息治理带来困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五、举报所需的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详情需严格按照各分类栏提示填写。

六、举报协助处置

     举报中心接受到举报信息后,宁波市本地的不良信息将由中心直接处理,国内其他的不良信息将提交至上级部门处理。每个处理件都将生成一个回复码,届时用户可凭借这个回复码查询处理进度。

六、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举报主体无需重复提交举报内容。为保障举报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每位举报主体24小时内原则上最多举报50次,超过50次将无法举报成功。

3.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侵权类”举报入口提交,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4.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网址:http://nbis.cn/jb/guide.html